当前位置: 基希讷乌 >> 基希讷乌政治 >> 湘乡市检察机关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
根据《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做好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湘乡市检察机关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年8月10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起凤路)办公大楼(候考室为6楼视频会议室)。
三、入场时间和考生集中抽签安排
此次面试为全天场。
考生7:00-7:30入场,7:30开始集中抽签。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到考生集中抽签处集合,集中抽签处设在各考点。
8: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面试考点停车位有限,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并合理安排时间。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7.面试期间
。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年8月6日附件1:面试名单
附件2:
湘潭市检察机关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考生纪律
1.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指定的集中抽签处。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的,按弃权处理。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书籍等与面试有关的物品进入面试候考室;严禁考生在抽签后再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不记录成绩。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通讯工具或智能穿戴设备,离开考场后方可开启。
3.在候考室,每名考生依次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考生应牢记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顺序号信息。
4.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抽烟,嚼槟榔,不擅自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5.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考。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在题本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本。到候分室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得逗留。
7.不得做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事情。
考生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宣布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按公务员考试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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